黑龙江国瑞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三河市长城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嘉华”)债权进行处置,特此公告。
截至2023年12月30日长城嘉华宣告破产裁定下达之日,长城嘉华应支付我司共益债权本金10,362.72万元,利息预计4,675.86万元,违约金合计2,337万元,债权合计17,375.58万元。
债权底层资产为长城嘉华开发的“尚城华都”小区,建设位置位于京哈公路北侧、三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侧,建设规模48,753.41㎡。标的物地理位置情况如下:
房产区位情况如图所示:
房产情况如图所示:
房产情况如图所示: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的详细情况与以下交易联系人接洽。如有购买意向,按照我公司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我公司签订相关保密协议后,可查询具体项目档案。
本次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注册资本、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一)国家公务员、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参与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的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者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联系人:张经理0451-51780246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汇智金融总部B座19层
邮编:15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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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电话:黑龙江国瑞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0451-5178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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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6日